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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株洲市渌口区健康渌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11-28    渌口区人民政府   3805

  渌政办发〔2021〕11号

  株洲市渌口区健康渌口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健康株洲行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株政办发〔2020〕2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逐步建立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到2022年,通过积极的预防策略和有效的干预措施,切实提高全民健康行为能力,加快推广健康生活方式,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严重精神障碍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保障体系,有效干预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逐步降低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不断提高人均健康预期寿命。
  二、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健康渌口行动落实,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主任,分管副区长任执行主任,区政府办联线副主任、区卫健局局长、区教育局局长、区文旅广体局局长任副主任,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总工会、区团委、区妇联、区科协、区残联、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科工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广体局、区卫健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金融办、区乡村振兴局、区医保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电视台、区机关事务中心、区烟草分公司为成员单位的健康渌口行动推进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由区卫健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卫健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健康渌口行动推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落实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和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打造权威健康科普平台,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制作健康科普公益广告,开展健康巡讲及健康科普宣传,落实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促进计划,开展健康核心信息传播和“健康大课堂”活动。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在基层场所提供健康教育资料,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和健康咨询活动。探索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推进健康单位(学校、社区、家庭)建设。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做好国民营养宣传教育及监测评估管理。开设健康生活大讲堂,对一般人群、特定人群和家庭开展有针对性的营养膳食宣传,全面普及膳食营养知识,引导居民形成科学膳食习惯。强化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及干预,推进社区(村)健康生活行为入户指导行动,积极开展“三减三健”行动(减油、减盐、减糖,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健康口腔)。建立健全居民营养监测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开展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推广。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营养健康工作指导,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持续减缓成人肥胖增长率。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为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精心组织开展全民健身主题系列活动,积极打造具有渌口特色的活动品牌,着力提升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加强“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开展国民体质健康测试与监测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努力打造和完善社区(村)“15分钟健身圈”。积极支持推动符合开发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4.实施控烟行动。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加大控烟力度,综合运用价格、税收、法律、宣传等手段提高控烟成效,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逐步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将询问患者吸烟史纳入日常门诊问诊,推广简短戒烟干预服务和烟草依赖疾病诊治,提升规范化戒烟门诊服务能力。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稳步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并逐年提高建设比例。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广泛传播吸烟危害及戒烟知识。全面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倡导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率先把党政机关建成无烟单位。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部门各行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鼓励培育社会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开展心理健康和心理疾病科普宣传,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建立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模式。加强心理健康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强化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加大对重点人群和特殊职业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加快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全面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开展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风险评估和相关的防护应对知识宣传,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推动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防控环境污染相关疾病。建立完善健康城乡监测与评价体系,推进健康城区、健康村镇建设。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加强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居民饮用水水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成更高水平的农村垃圾污水、卫生厕所和村容村貌治理体系。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出生缺陷防治网络,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优化妇幼健康服务队伍结构。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扩大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和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覆盖面。实施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及母婴安全项目。倡导优生优育,继续实施住院分娩补助制度,向孕产妇免费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实施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开展妇女健康重大问题干预。实施健康儿童计划,加强儿童早期发展,加强儿科建设,加大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力度,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继续开展重点地区儿童营养改善等项目。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建立新生儿及儿童致残性疾病和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干预一体化工作机制。落实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和健康管理,推动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均等化。
  8.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积极引导学生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确保学生每天在室外接触自然光的时间达到1小时以上。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锻炼1小时以上。积极引导学生科学使用电子产品,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加强现有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强化学校体育课和体育锻炼,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将体育及健康纳入中小学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和考核体系。开展常态化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工作。依法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保障师生在校用餐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中小学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职(兼职)教师,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积极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针对各类职业人群积极倡导健康工作方式,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做好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和控制。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体系,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实施职业病危害严重用人单位的技术和工艺改造。进一步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体系,健全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强化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推进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明确区域内职业病诊断、职业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普查,强化职业病报告制度,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工作,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发生。加强以尘肺病为重点的职业病救治保障,完善无责任主体尘肺病农民工的医疗救助机制。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
  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深入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开展老年健康教育活动,提升老年人群健康素养。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体检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各类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协议合作关系,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为老年人提供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支持组建医疗养老联合体。支持社会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和养老服务,积极开展“医养结合”,探索和实践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发展老年健康产业。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鼓励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在我区建设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特色的健康养老服务综合体、老年宜居社区等。
  (三)防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
  1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普及全民应急救护知识,建立心脑血管疾病知识普及教育公众平台,向全社会普及心脑血管防治常识及心肺复苏自救互救技能。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团队,对高危人群和患者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与健康干预。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推动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化管理。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患者指导和规范管理服务。推广心脑血管疾病防治适宜技术,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卒中中心和胸痛中心,提高脑卒中、胸痛诊疗等应急处置能力。
  1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广泛宣传抗癌防癌科普知识,积极推广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工作模式,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创造条件开展口腔癌、鼻咽癌、肺癌等高发癌种的机会性筛查。健全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建立癌症大数据平台,开展癌症数据分析研究。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创新中医药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中医癌症诊疗模式,提升基层癌症诊疗水平。
  1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加强防治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宣传,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诊疗协作网络及信息报告系统。倡导重点人群主动进行肺功能检测,预防疾病发生发展。针对危险因素,切实加强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创建指导,开展生产生活方式干预工作。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肺功能检测纳入体检项目制度,并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将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缓解期患者居家管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逐步完善城乡居民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保障政策。探索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模式,提供全方位防治管理服务。提升基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能力水平。
  1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开展合理饮食与科学运动健康指导,通过有效干预,降低糖尿病前期人群发病风险。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对糖尿病及其并发症诊疗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检测空腹血糖值制度。提示居民掌握自身血糖状况,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通过饮食控制和科学运动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加强健康管理,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丰富糖尿病健康管理手段,创新服务模式,提高管理效果。
  15.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加强突发传染病源头防控。严格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加大预防接种宣传力度,规范预防接种服务管理。逐步调整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加强艾滋病检测、抗病毒治疗和随访管理,落实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建立结核病防治综合服务模式,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和监测,规范肺结核诊疗管理。加强鼠疫、霍乱等烈性传染病防控。强化动物源性传染病的源头治理。强化血吸虫、疟疾等寄生虫病,饮水型氟砷中毒、碘缺乏和水源性高碘危害等地方病防治。完善和提升改水工程,为病区居民提供合格的饮用水,同时加强健康教育,引导群众主动使用合格饮用水。在加强碘摄入、碘营养水平监测的基础上,针对不同人群实施差异化的补碘策略,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康渌口行动推进委员会负责统筹指导,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逐项抓好任务落实。指导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将预防为主、防控结合融入各项政策举措中,研究具体政策措施,推动落实重点任务。
  (二)广泛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舆论宣传,大力宣传推进健康渌口行动、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及时发布相关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渌口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开展健康单位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倡导各类相关行业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以及群团组织指导、开展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加强典型人物及事例宣传报道,有效引导群众了解掌握必备的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健全支撑体系。加强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大财政支持,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保障行动落实。加强科技支撑,积极参与重点研发计划及疑难重症诊疗攻关重大课题研究。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健康政策审查。强化信息支撑,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推动健康信息共享。
  (四)落实经费保障。区财政局落实健康渌口行动经费保障,合理统筹安排所需经费。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强化评估监测。由区卫健局牵头,适时开展落实情况评估,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以现有统计数据为基础,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做好指标监测,对15项行动主要指标、实施进度进行年度监测、分析和评估,按计划完成指标任务。
  (六)建立考评机制。根据考核指标框架,按年度进行考核;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将各类指标任务纳入责任单位的目标责任制考核,注重实效,坚持科学考核,确保不增加基层负担。
  附件:株洲市健康株洲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附件
  株洲市健康株洲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考核依据

  序号

  指 标

  基期水平

  2022年    全市目标值

  《株洲市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加快推进健康株洲建设实施方案》(株
  发(2017) 12号

  1

  人均预期寿命(岁)

  77.6

  80.2

  2

  婴儿死亡率(%。)

  3.36

  持续改善

  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5.53

  持续改善

  4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7.54

  持续改善

  5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88

  90.86

  6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0.6

  ≥22

  7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33

  ≥37

  8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6.71

  ≤15.9

  9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19

  2.65

  10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32.25
  (2017年)

  95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印发